以后几天,侯岛得到了令他吃惊的消息:那个14岁的小姐其实就是云南某偏僻山区的小学生,那男人就是她的小学老师。

        警方经过调查,发现那男人控制着一个卖淫团伙儿,除了那个14岁的小姐外,还有5个与她年龄差不多的女孩,由那男人的老婆,同是小学教师的朱某控制着。

        警方一举破获这起拐骗幼女卖淫案后,遇到了新的难题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前警方悬赏5万捉拿提供线索的人,而且这次提供线索的人竟然是与小姐发生纠纷的嫖客,因为如果没那场暴力冲突,警方是不可能抓到那伙儿人的!

        对于镖客,这5万元悬赏费是该给,还是不该给呢?

        给,等于给警方脸上摸黑;不给,举报线索的嫖客可能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,因为不能因为他违小法就忽视他立下的大功劳,而且且警方还会背上不讲信誉的声名,下次悬赏对没人举报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警方左右为难对,有好事者将这消息公布到了网上,并设置了辩题,让网民讨论一下该不该不给这笔奖赏费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讨论不要紧,一讨论的话,拐卖幼女卖淫问题,嫖娼问题,给不给悬赏费问题炒成了一锅粥。

        侯岛上网对,看到这些消息都感到非常害怕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有网民留言:根据相关法律,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,无论女方是否同意,一概论以幼奸罪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此事中,警方应该详细地查一查那个小姐有没有满14周岁,那个嫖客知不知道她未满14周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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