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君试看明珠报,莫谓今无古押衙。
话说人生七尺躯,虽不可儿女情长、英雄志短,然晋人有云:“情之所钟,正在我辈。”
故才子必须佳人为匹。
假使有了雕龙绣虎之才,乃琴瑟乖和,不能觅一如花似玉,知音咏絮之妇,则才子之情不见,而才子之名亦虚。
是以相如三弄求凰之曲,元稹待月西厢之下,千古以来,但闻其风流蕴藉,啧啧人口,未尝以其情深儿女,置而不谈。
予今不及远拾异闻,姑以耳目所及,衍述成编,以为风月场中谈资一助。
这段佳话在明朝天启中,有一钱生者,讳兰,字九畹,排行十一,原籍金陵人氏。
其父中丞公,历宦浙西,因见姑苏风物清妍,山水秀丽,遂买宅于胥门内大街。
兰生五岁,中丞公即已弃世,其母魏夫人,有治家材,且严于规训。
兰亦天性颖敏,至十岁便能属文,通《离骚》,兼秦汉诸史。
及年十七,即以案首入伴,虽先达名流,见其诗文,莫不啧啧赞赏,翕然推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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