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年头消息传播是滞后的,特别是不太重要的消息。
《妈妈》在南特获奖,先是法国媒体报道,再是香港媒体报道,隔了一段时间才传到大陆,被电影局的领导们知晓。然后领导们就很愤怒,也很纠结。
以前没遇过这种事。
电影局的第一反应是追查张园的单位,看是哪家制片厂的。结果查下来,张园竟然是个体导演,没有单位。
“这有点难办啊!要不要给处罚?”
“必须处罚!他是违规参展,《妈妈》这部片就不要公映了。”
“《妈妈》才卖出去三个拷贝,禁不禁的没多大关系。对张园本人呢?他是个体拍摄,还在法国拿了奖,说明这片子也是有价值的。”
“……”
领导们犹豫,《妈妈》跟别的禁片还不一样,它买了厂标,在国内放映了,只是私自出去参展。别的禁片都没厂标。
“年轻人想拍电影,还是初犯,我觉得对个人就不做处罚了吧?”
“可他程序违规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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