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默想了想,道:“30多万美元吧!”
这个30多万美元,不是指《星际恐龙》成本,而是给中方的劳务报酬——主要是描线、上色这个环节的劳务。
“如果达成一致,制作人员名单要写上我们的画师名字,中国大陆、香港、台湾、澳门的版权归我们。”
“可以!”
首先搞懂外包的概念,外包是所有权益归人家,自己拿钱干活就完了。比如朝鲜那帮画师,大部分人都不被署名的。
但《星际恐龙》的故事是陈奇写的,他能争取一些权益,表面上达成一种合作的关系。日后提起来,《星际恐龙》是中美联合出品,而非美方出品,中方外包。
…………
谢默走了。
陈奇是以东方公司的名义与其签约,《星际恐龙》的中方出品方是东厂,上美影也只是个打工的。
谈完之后,他索性在卡座坐着了,又点了一杯喝的,顺便帮那位同志也续了一杯,对方不太好意思,一杯喝的也2美元呢。
过了没多久,陆续有好几个好莱坞独立制片公司的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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