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林渊面前,她连脸皮都可以不要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喜欢他。

        身在朝堂的女孩,自年少时就有一个江湖梦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想做坐在这四角天空下、被族规家训和官场礼节捆得动弹不得的幻家大小姐,也不想做什么手握监察大权、一纸弹劾可令百官色变的左佥都御史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想做那个坐在马背上的女孩,身后是莽莽青山与滔滔江河,身边是仗剑天涯的侠客——他可能不怎么爱说话,有时还会嫌她麻烦,但每次她跌倒他都会停下来等她,每个危险的地方他都会走在前面替她挡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带着她游历江湖,惩奸除恶,赏遍天下美景,吃遍天下好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而林渊帮她实现了这个梦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,但那几个月的颜色,比她在京城十几年的全部阅历加起来还要鲜艳,像一幅只有南疆才有的五彩蛊锦,丝线根根分明,每一寸都泛着生命的光泽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她回京城的那一天起,她就再也没有真正“看见”过比南疆的阳光更明媚的颜色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她喜欢他。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让她觉得“活着真好”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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